作者伦理
1、 所投稿件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所投稿件之前不得以印刷或在线形式发表,或同时投给其他出版物。如文中使用先前发表的资料(如图、表格)需要提供相关的归属权和许可证明。
2、作者投稿时需提交投稿介绍信,同时提交全体作者签名的“著作权转让协议”。
3、所有作者在投稿时需签署“利益冲突声明”,声明是否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利益(研究与医药公司是否存在商业利益关系;医药公司是否在实验设计及实施、数据处理、文章书写和发表等方面给予任何资金赞助)。
4、作者应保证所投稿件不存在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定义见 CY/T 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作者应遵守论文“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参见第5~8条),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5、作者署名:《赣南医科大学学报》遵循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准则,凡署名作者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为研究工作的概念、思路、选题、设计及数据的获取、分析或解释做出重要贡献者;②撰写论文或对其关键内容进行修改者;③对最终发表的论文进行全面审核与把关,并作最终定稿者;④同意对研究工作各个方面负责,保证对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科研诚信问题进行调查和解决者。未满足全部4条标准者不宜列为作者,但若获本人同意,可在致谢中表示感谢。
6、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
7、一般情况下,通信作者只标注1位。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通信作者确实超过1位的,可酌情增加。增加的通信作者应是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的学术负责者。
8、具有同等贡献的作者,应在投稿时标明。同等贡献者一般不超过2位,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确实超过2位的,可酌情增加。增加的同等贡献者应来自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
9、作者在投稿时应写明作者姓名及单位。作者单位应和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如不相关,作者应说明自己在研究中所做的贡献,或由作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作者确实从事了这项研究。
10、如果作者隶属的机构单位与完成课题选题、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研究工作和提供研究条件的机构单位不一致时(如研究生毕业离开培养单位、进修生、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则以提供研究条件和完成研究工作的机构为首先署名单位。
11、临床试验论文应遵循生命伦理学的“有利原则”和“无伤原则”。凡涉及人体的临床试验和部分动物实验论文,作者需提供研究方案的伦理审查证明文件,涉及患者(受试者)的应签订知情同意书。
12、凡涉及临床试验研究(前瞻性研究),作者原则上均应在WHO国际临床试验注册中心(https://www.who.int/ictrp/en/)或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http://www.chictr.org.cn/)进行注册,并在稿件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
13、凡涉及临床研究(回顾性研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伦理的委员会(单位的、地区性的或国家级的)的批准,是否取得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并在稿件中标注伦理委员会批号。
14、不同的研究设计各有其报告指南[如针对系统综述和 meta 分析的 PRISMA(http://prisma-statement.org/)];临床研究论文作者应遵循相关指南撰写[如随机对照试验报告规范——CONSORT指南(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非随机对照试验研究报告规范——TREND,观察性研究报告规范——STROBE(https://www.strobe-statement.org/),诊断准确性研究报告规范——STARD(http://www.equator-network.org/reporting-guidelines/stard/)等]。
15、作者如果对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